11 月 11 日消息,据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上海青浦法院)披露,近期,该院审结了一起被告人借网购退货规则骗取商家财物的诈骗罪案件。
上海青浦法院介绍,“00 后” 小雅是个网络购物达人。有一次退货时,她不小心少退了部分商品,可让她意外的是,几天后,平台和商家不但没要求她退回剩余商品,还全额退款了。
有了这次经历,小雅动起了歪脑筋,打算钻平台的空子。她利用 “收货后七天无理由退货” 规则,在购物后故意只退空包或者赠品等手段来非法牟利,骗取平台退款。
对于虚假退货后剩下的商品,小雅联系回收商家卖掉,通过这种销赃方式二次获利。为躲避平台监管,小雅每次虚假退货使用的账号只用几次就注销,然后再注册新账号继续重复虚假退货的勾当。
在短短 5 个月内,小雅用自己或他人的账号在平台购买手机、电脑、手表、项链、化妆品等各类物品,接着用上述手段虚假退货,总计骗取平台退款达 13 万余元。
上海青浦法院经审理认定,被告人小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通过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,且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,理应依法惩处。
在量刑情节方面,被告人小雅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属于自首,依法可减轻处罚;她认罪认罚,依法可以从宽处理;同时,小雅赔偿了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,酌情可以从轻处罚。
最终,法院判决如下:一、被告人小雅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八千元;二、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予以没收。